一、教研室简介
(一)历史渊源
我校法医学学科建设起步较早,于1984年便为医学本科生开设法医学课程,奠定了学科发展基础;1991年,学校正式成立法医学教研室(与病理教研室合署办公),独立承担法医学本科教学任务;2009年,法医学教研室独立建制,教学覆盖面持续拓展,全面承担我校临床医学、检验、口腔、康复、护理、法学、MBBS等本科专业的法医学与法医临床学课程教学工作;2016年,学科取得法医学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授予权,并于2017年正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实现了法医学教学科研与佳木斯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实践平台的深度融合、无缝对接,有力推动了学校法医学教学、科研与司法鉴定实践协同发展。
(二)师资状况
现有教师6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人,讲师2人,助教1人,均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有硕士生导师3人。师资队伍行业影响力突出,其中包括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获得者1名,中国法医学会法医临床学专业委员会委员1名,中国认可委CNAS司法鉴定领域认证认可资质评审员1名,中华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成员1名,中国12348法网服务平台驻场专家2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检察院行政复议听证会专家1名,黑龙江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副会长、法医鉴定专业委员会主任1名、委员1名,佳木斯市司法鉴定人协会会长1名、秘书长1名,佳木斯市人民调节协会副会长1名,佳木斯市医学会医学伦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4名。
(三)课程设置
目前,教研室承担本科生多专业教学任务,涵盖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卓越医生、口腔医学、检验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法学、留学生等专业,主要授课课程包括法医学、社会医学、医疗纠纷与鉴定等课程的授课任务,并开设法医临床学公共选修课。此外,教研室还承担硕士研究生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医疗纠纷与事故防范处理、法医学概论、司法医学鉴定实务等课程;同时承担博士研究生的创新思维与科研方法学课程。
(四)实验设备
本教研室所设实验依托于法医病理组胚形态学实验室,拥有较好的实验设备和充足的实验耗材,实验条件良好,教学设施先进。在实验室建设上,积极参与开放实验室建设,可满足本科及研究生的实验教学工作需求。
(五)学科专业课程建设
1.学科建设
法医学于2016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017年开始招收法医学硕士研究生。本学科采用“自主培养为主、联合培养为辅”的模式,与业内高等院所深度合作,主要研究方向为:颅脑损伤发生机制与防治的研究;消化系统损伤的发生机制及防治研究;过敏性猝死的法医学研究;肢体功能障碍的研究。截至目前,已培养法医学硕士34名,其中24名已顺利毕业,毕业生就业分布广泛,包括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2名、湖南省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1名、江苏省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1名、公务员2名、部队文职1名、其他院校3名等,另有3名留校从事教学及管理工作。
2.专业建设
法医学教研室专业建设定位清晰、方向明确,始终坚持“理论筑基、实践赋能”的核心思路,创新构建“法医学理论教学与司法鉴定中心实践平台深度融合”的特色教学模式,形成了兼具专业性、实践性与综合性的教学体系。教研室以培养公、检、法及鉴定机构所需的法医学专业人才为目标,打破学科壁垒,将医学基础、临床医学知识与法学理论、社会伦理学深度融合,构建多学科交叉的教学内容体系,增加医学生的知识拓展程度,着力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岗位需求,为法治建设和司法鉴定事业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3.课程建设
法医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学科,本教研室以学科属性为核心推进课程建设,紧密追踪社会领域中法医学应用的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及时将行业前沿技术、实践案例及政策规范融入教学内容,持续优化课程体系,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在课程思政建设方面,教研室立足法医学专业特色,着重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创业意识、开拓创新能力,深耕科学思维与人文素养的融合培养。教学过程中始终坚守遵纪守法、客观公正的职业基本原则,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深度结合,着力提升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同时系统渗透法医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助力学生夯实专业基础、明确职业定位,努力培养成为兼具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的法医学专业人才,或适配相关领域岗位需求的复合型专业人员。
(六)教研科研
教学研究方面,教研室主持省级教学课题3项,校级教学立项多项,发表教学论文多篇,教师参与各类教学竞赛并多次获奖。
科学研究方面,参与国自然项目2项、部级项目1项,主持省自然项目1项、厅级项目6项、参与各类项目多项;发表SCI、CSCD、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多篇,获批发明专利3项,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4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省级比赛奖励3项,有效推动科研与教学协同发展。
(七)教材建设
教研室高度重视教材建设,组织教师编写教材多部,其中参编国家规划教材4部,主编百佳出版社教材1部,助力教学质量提升。
(八)业绩成果
法医学教研室教师于2003年参与建立佳木斯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目前共有5名教师具备司法鉴定人资质,主要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病理的司法鉴定工作。多年来,教研室教师立足专业优势,深耕司法鉴定实践,年均完成检、鉴案500余例,极大的丰富了法医学的教学内容与科研素材,实现了教学、科研与实践的深度融合。自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以来,教研室始终坚守公正、严谨、专业的执业准则,至今有效投诉率保持0%,以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树立了佳木斯大学科技服务社会的良好品牌形象,充分彰显了教研室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二、教研室历史发展阶段
(一)1984年至2008年——筹建时期
1983年,教育部联合卫生部、公安部、司法部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在山西太原召开法医学教育工作座谈会议,会议决定将法医学正式列入高等医学院校医学本科生的必修课,并在六所院校增设法医学专业培养法医学本科生。为此,我校于1984年开始为医学本科生增设法医学课程,期间由病理解剖教研室陶富山教授、郑永国教授及外聘黑龙江农垦公安局肖非法医共同承担医疗系本科生的法医学教学工作。
为储备法医学师资力量,我校于1985年从高考招收学生中择优选派盛延良送往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系进行专业培养;于1986年从公安系统抽调专职法医郝万学同志主讲法医学课。
1990年,由中国医科大学法医系培养的法医学本科生盛延良同志毕业返校;1991年,学校正式成立法医学教研室(与病理教研室合署办公),开始独立开展法医学本科教学工作,同时聘请佳木斯市公安局姜瑞东主任法医师承担部分教学任务。随着我校教学改革推进,基础医学院成立病理法医学部,下设病理教研室及法医教研室。
(二)2009年至2015年——独立组建时期
随着我校学科建设不断推进及司法鉴定中心的成立与发展,为实现法医学学科长远规划,我院于2009年从病理法医学部抽调盛延良、卢凤美、郭梦凡等人,正式独立组建法医学教研室,开启了法医学教学与司法鉴定中心实践平台的无缝对接,极大的推动了我校法医学教学、科研、实践工作的协同发展。
(三)2015年至今——成熟发展时期
2016年,我校获批法医学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授予点,先后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中国医科大学开展深度合作,推行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模式。同时,陆续引进孟庆媛、罗文哲、殷悦、李京超等优秀青年后备人才,为法医学科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目前,法医学教研室由盛延良、罗文哲教授、卢凤美副教授、孟庆媛、殷悦讲师及李京超助教6名专任教师组成。
自1984年增设法医学课程以来,我校已为公、检、法等系统培养输送了大量优秀的法医学专业人才,成为我省法医技术队伍的主力军,为我校服务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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